让法律照亮孩子们回家的路
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侯玲玉)5月27日上午, 为深入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良好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开封市政协委员、妇联、团市委、教育部门负责人及校长代表等。
活动期间,参观人员在开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邱爱玲带领下,参观了该院的主要业务部门,了解了近年来检察工作成效,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让法律照亮孩子们回家的路
全国人大代表、祥符区电影公司党委书记郭建华座谈会上在肯定开封市检察院的工作同时当即表示,马上安排公司放映员把该院录制的微电影加在每部电影的序幕前,让更多的人了解未检检察官的背后故事及法律知识。
让法律照亮孩子们回家的路
理事厅小学校长刘善军告诉映象网记者说:“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活动,让我学习如何和孩子交流的同时,也看到了作为未检检察官的不易和辛苦!”
5月26日上午,根据《中共镇平县委组织部关于实施“3+N”行动 深化“四联两聚”活动的意见》,按照镇平县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镇平县人民法院到彭雪枫将军的老家七里庄村雪枫小学进行法律宣讲服务,开展法律宣讲大课堂活动。
5月26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新野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们走进新甸铺镇陈家小学校,为孩子们送上精彩的法制课并赠送了法律漫画小读本,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愉悦、有意义的节日。
2000年卫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王刚成为了第一批法律援助工作者,2004年开始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任。王刚自负责卫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已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不断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并设立专门负责接待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岗位,指派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农民工的接待,灵活运用调解、申请先予执行等做法,通过深化“点援制”、“一站式”、“坐席制”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
2000年卫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王刚成为了第一批法律援助工作者,2004年开始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任。王刚自负责卫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已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不断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并设立专门负责接待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岗位,指派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农民工的接待,灵活运用调解、申请先予执行等做法,通过深化“点援制”、“一站式”、“坐席制”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
按照《开封市创文办关于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任务的通知》的要求,5月23日,上午在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下,执法处志愿者来到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零距离服务社区群众。
按照《开封市创文办关于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任务的通知》的要求,5月23日,上午在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下,执法处志愿者来到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零距离服务社区群众。
5月23日上午,李某到睢阳区水池铺农村信用社领取土地补助款时,刚一出示身份证,就被查出系批捕在逃人员,水池铺派出所的民警们得到消息后立即出警抓捕,并电话告知了睢阳区法院。
为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5月19日上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关爱残疾人”活动。
为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5月19日上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关爱残疾人”活动。
5月21日是第二十七个全国助残日,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焦作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5月19日、20日开展了助残日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法律援助便民卡2000余张,赠送雨伞、物品袋等各类宣传品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43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起。
“俺岁数大了,孩子们不想管我,俺该咋办?”“我打工一年多了,工资到现在还没有结清,怎么能把钱拿到手里?”……群众咨询络绎不绝,开封市司法局干警和普法工作者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
5月21日上午,汝州洗耳河街道举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签约仪式,辖区九个村居纷纷与专业律师签约,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在律师的指导下,不断促进村委会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步推进法治汝州建设。
5月21日上午,汝州洗耳河街道举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签约仪式,辖区九个村居纷纷与专业律师签约,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在律师的指导下,不断促进村委会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步推进法治汝州建设。
为关爱残疾青少年,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增强残疾青少年的维权意识,5月19日上午,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走进该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咨询活动。
5月26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第六中学集中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