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于占超)9月15日上午刚上班,执行法官赵新国便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刘某驾驶一辆小货车在村口收购玉米,现正和同村一村民协商玉米收购价格,随时可能离开。
被执行人刘某两年前曾从事生猪收购活动,在2015年2月收购案件当事人张某家养的生猪十余头,共计2.8万元,期间刘某以资金周转问题为由暂未支付收猪款,仅写下一张欠条。在此后的两年中,张某多次向刘某催要该款项,刘某均以做生意赔钱为借口搪塞。张某无奈向尉氏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刘某长期外出打工躲避执行,致使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
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逃避执行,赵新国在挂掉电话后带领两名干警火速出警,半个小时后赶到现场。在得知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查封自己的货车时,刘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收购玉米钱,当场交付给申请人张某,为这起久拖不决的案件画上了句号。从执行法官赵新国接到申请人电话到执结该案件,前后用时仅一个小时,可谓是兵贵神速。
9月13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总结近期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加快落实最高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总部署,9月13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总结近期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9月12日,尉氏县交警大队民警深入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9月12日,尉氏县交警大队民警深入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9月8日上午,尉氏县司法局联合永兴派出所、抽调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志愿者,走进永兴一中、永兴二中校园,开展“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9月8日上午,尉氏县司法局联合永兴派出所、抽调经验丰富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志愿者,走进永兴一中、永兴二中校园,开展“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9月4日至9月8日,尉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围绕局长崔卫东在工作推进会中提出的“三个加强一个推进”和“三个提升”工作要求,对城区建筑施工秩序的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和门前五包工作秩序依法开展全面细致的综合整治活动。
9月4日至9月8日,尉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围绕局长崔卫东在工作推进会中提出的“三个加强一个推进”和“三个提升”工作要求,对城区建筑施工秩序的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和门前五包工作秩序依法开展全面细致的综合整治活动。
9月5日,尉氏县交警大队开展“送报旋风”活动,利用一天的时间为县城12所中小学送报10000多份。
9月5日,尉氏县交警大队开展“送报旋风”活动,利用一天的时间为县城12所中小学送报10000多份。活动中,民警手把手将《红绿灯》等交通安全宣传品递给学校有关领导,并分发到各个班级。
9月5日,尉氏县交警大队开展“送报旋风”活动,利用一天的时间为县城12所中小学送报10000多份。活动中,民警手把手将《红绿灯》等交通安全宣传品递给学校有关领导,并分发到各个班级。
8月25日,尉氏县的一个名为“诚信天下100禁挂群”微信群群主周某,被尉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违法所得27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8月25日,尉氏县的一个名为“诚信天下100禁挂群”微信群群主周某,被尉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违法所得27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8月25日,尉氏县的一个名为“诚信天下100禁挂群”微信群群主周某,被尉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违法所得27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8月25日,尉氏县的一个名为“诚信天下100禁挂群”微信群群主周某,被尉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违法所得27000元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