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国强正在办公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崔志良)微胖的体型,中等的身材,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镜,看上去斯文帅气,沉稳干练,他就是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法院二庭庭长翟国强。他从老师“跨界”到人民法官,他为此付出艰辛的努力;工作中创新调解方法,注重案件细节,不仅提高了结案水平,更维护了司法公正;人手少,案件多,对待家人他有些愧疚,那一连串的荣誉证书,又使他感到一丝慰藉。11月24日,映象网记者走近翟国强,倾听他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
从老师到法官,不言其苦禹禹前行
38岁的翟国强来自洛阳市新安县一个农民家庭,2003年6月,从郑州大学物理系毕业后,通过学校招聘,来到通许县某中学成为了一名老师。正当他信心满满,“撸起袖子”想要大干一场的时候,由于学校的机制调整,做了不到半年老师的翟国强,将面临被辞退的尴尬境地。一段时间,翟国强的情绪非常低落,“怎么刚上班,就要‘下岗’。” 翟国强非常消极地想。
与此同时,通许县人民法院由于人才短缺,正在四处搜罗人才,“招兵买马”,当得知翟国强的情况后,便主动找到他,动员他到法院工作。“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就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翟国强这样调侃当时不经意间的“华丽跨界”。
2003年11月,翟国强进入通许县法院工作,从未接触过法律知识的他,一切从零学起,一切从头干起。他从书记员做起,从制作文书学起,一步一步成长为一名法官,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
要想成为一个法官,首要的就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7月,做书记员两年多的翟国强,准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边要做好书记员的工作,每天还要上庭,整理文书,一边要挤时间准备司法考试,对一个没有法律基础的‘门外汉’,学习起来很吃力,那时我就有些‘崩溃’。” 翟国强说,那年他以几分之差,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其实,人的骨子里都有坚韧的一面,就看你是否能坚持住,虽然那次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但我心里是充满信心的。”次年9月,翟国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探索调解方法,注重案件细节,维护司法公正
在实际工作中,翟国强积极探索调解方法,提高办案结案效率。通过多年的实践,翟国强总结出亲情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巧借外力、冷热相挤等10多种调解法。同时,整合社会调解力量,利用社会法庭的调解资源,与法庭协调联动,拓宽了调解渠道,延伸了调解链条。
针对事件性质特点,把总结出来的调解方法,运用到了实际案件中。某镇中学两名中学生,由于琐事引发打架,受伤学生的家长花去医疗费4000元,再加上“面子”过不去,就将对方诉之法院。翟国强接手案件后,就考虑到了巧借外力调解的方法,“一起普通的打架,有时不是对方赔偿多少钱就能够解决问题,最让家长不能平复心情的是‘面子’。” 翟国强说,找到问题的症结后,他便邀请了镇综治办主任、学校校长、双方村委干部和社会法官协同做双方家长的调解工作,使双方家长在社会“大众”的见证下,挽回“面子”,重拾尊严,从而使案件得以彻底化解。
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翟国强的要求非常严格,“判决书中的每句话都要有出处,每项认定都要有证据支持,每条判项都要有法律依据。”翟国强说,有时为了一个证据上的细节,他要往返多次找人调查落实。徐某和王某在浙江打工时相识相恋,两人分手后,徐某依据王某两张共8万元的借条向法院起诉。翟国强接手案件后,认真审查借条,细心询问双方,发现一张5万元的借条是撕毁后又重新粘贴起来的,而徐某也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借条存在重大瑕疵的原因,最终判决王某返还徐某3万元。
对亲人的亏欠,换来荣誉一串
在办案过程中,为了使案件能够尽快审结,只要案件一到手,他就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民事案件无小事”, 翟国强深知其中的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他总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越是对案件的专注,对当事人的关注,就会对自己亲人的“冷漠”和忽视,作为一个在通许工作的外地人,翟国强有切身的体会,“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能回去照顾到父母亲,对父母的亏欠,那种欲罢不能的想念,有时想起来比切肤之痛还要痛苦。”翟国强有点伤感地说,上次老母亲来到他家,没住上几天就提出要回家,“那时候,手上正好有几个案件,看我那么忙,老母亲总觉着住在家里是给我添乱,有时确实感到有些无奈。”
“有时候,就连儿子提出让我带他到外地旅游的愿望,我也总是“失约”,让他非常失望,总是说我是个‘不诚信’的爸爸。”翟国强无奈地说。“即使这样,我对当初选择留下来,选择做一名法官,从来没有后悔过,我深信那么一句话‘选择即负责’。”
在法院工作10多年来,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翟国强先后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法官”、“全市调解标兵”。2009年他所在的练城法庭(当时任庭长)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他带领的练城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每位子女的法定之责,然而实际生活中有些子女为了逃避赡养责任,总有自己的理由,11月28日鲁山法院张新潮法官就执结了一起因认为父母偏心而拒绝赡养年逾8旬父母的案件,最终经耐心教育说服,双方重归于好。
11月27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朱建光送锦旗致谢。
11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再次走进民主路第一小学,协商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小学生赠送法律学习漫画书,受到学校师生的欢迎。
11月27日下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暨预防与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活动”启动仪式在郑州五中举办。
11月24日下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朱虹、副庭长徐大利受邀观摩指导信阳师范学院青年法学会组织的模拟法庭庭审。
11月24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回车镇,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
履行部分案款后消失的无影无踪,还将执行人员电话号码拉黑,最终“老赖”许某被舞钢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
近日,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一叠多达80多万元的现金在保安人员的专程护送下放在了该指挥中心的办公桌上。至此,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11月23日上午,赵秀珍老两口在驻村工作队干警韩露的带领下来到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执行款的划拨手续,当执行法官陈勇将4000元执行款划拨到赵秀珍的社保卡账号中时,老两口激动的说“谢谢,谢谢法官们!”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对我家孩子宽大处理,不然我家孩子的前途真就毁了!”11月21日上午,在淅川县法院,一位中年妇女紧紧握着少审庭法官范元军的手,感动得落下了泪。
11月21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迎来了一对闹离婚的老夫妻,在法官的调解下,老两口最终重归于好。
11月23日,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农民工杨某某在管城法院执行局顺利领到拖欠近一年的3259元劳务工资。管城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成功调处了一宗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
11月16日15时,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双方共同到永城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消除了邻里矛盾。
11月5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接到申请人赵某的电话,说被执行人曹某某正在老家,接到电话后执行员带领全体人员出动。
11月27日,内乡县衙博物馆组织人员观摩子育村民俗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