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田博)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及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3月5日上午8点半,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琳走进了辖区理事厅街小学,在该校开学典礼中为全校师生上了“开学第一堂法制课”。
顺河法院“开学第一堂法制课”走进开封市理事厅街小学
活动中,王琳以生动的语言和典型的案例结合小学生心理、生理特点为全校学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制课堂。她为全校师生讲解了一个个典型案例,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她从校园内外的日常小事入手,深入浅出地对学生进行增强安全意识、预防诈骗、杜绝校园暴力等方面为学生们送出“安全指南”,并为学生们解释了“违纪、违法、犯罪”三者的联系和区别。王琳每提一个问题,在场学生都积极举手互动。
王琳还为学生们讲解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含义,引导同学们要用今天学到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制意识,怀揣梦想,立志成才,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融入学习生活当中,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据悉,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近年来持续抽调经验丰富法官到辖区学校为师生进行普法教育, 使辖区广大师生接受了法律知识的熏陶,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月2日,办完了解除拘留手续的被执行人罗某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吴志勇法官握手致歉。
为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建设美丽家园,3月5日,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党员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到涧河公园开展学雷锋清扫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和谐风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月2日,在镇平县马庄镇,申请人王某从执行法官刘江辉手中领取执行款14000元时,难以抑制喜悦与激动:“根本没有想到,刚刚立案,你们就把钱执行来了。”
2017年6月,因借款未还齐某将借款人曹某、担保人王某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曹某在2018年2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息8万余元、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3月1日下午,三门峡市渑池县法院召开2018年工作推进会,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出席会议并对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
3月2日是农历正月十五,正是举家团聚共度元宵佳节之时,汝州法院的执行干警放弃与家人团聚,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
3月3日上午,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和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付军昌到关店乡黄滩村调研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月1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冒雨到该院西城、裴营两个基层人民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时玉尧等陪同调研。
为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纪律建设,保持法院队伍形象,3月2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召开作风纪律整顿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3月2日上午,在宁陵县召开的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暨2018年工作部署会议上,县法院多项工作获得表彰。
3月1日上午,鲁山县法院7名浑身湿透的执行干警在寒冷的雨中将一名开着豪车的失信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
古城社旗,人们兴高采烈走上街头,观赏花灯。河南省社旗县法院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再次发动声势浩大的执行宣传攻势,利用舆论围剿“老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2018年3月2日上午,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元宵佳节来临之际,卧龙区法院在机关食堂开展了包元宵、品元宵等丰富多彩的喜庆元宵节活动。
近日,周口市川汇区区长李宗喜在川汇区法院报送的《除恶需务尽 扫黑需坚决——川汇区人民法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简报上作出批示。李宗喜批示:“区法院战绩高、出拳重、下手狠,打响了扫黑除恶第一枪,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俱佳,应予褒奖。扫黑除恶路仍然很长,请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3月2日一大早,随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的一声哨响,该院为庆祝元宵佳节开展的拔河比赛激烈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