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日前,记者获悉,尉氏县人民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执行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近年来,尉氏法院在清理积案过程中发现,一些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学会了“创造”条件规避执行,形成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合法”假象。而一些执行法官在这种“软抗拒”面前,容易滋生无为和放任的心态,造成执行力度不够、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最终影响执行公正。针对这些情况,该院明确界定消极执行的具体情形,制定多项措施,充分调动执行法官的积极性,确保各案都能依法穷尽执行措施,杜绝消极执行的现象。
一是建立执行案件台帐,严密监控执行过程。每个执行案件的立案日期以及采取各类调查、查封、冻结、拘留等强制等措施的时间等,都详细反映在台帐表格上,逐月通报提醒执行人员加快进度。
二是消极执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周一院长接访制度,开通监督热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对消极执行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通知执行人员进行公开申辩,符合院定消极执行情形的,按照执法过错追究相应的纪律或经济责任。因消极执行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的,从重处理。
三是实行院内“执限”和法定“执限”双层监控制度。院内“执限”为法定“执限”的一半,临近院内执行期限的,及时发出“催办通知”;临近法定执行期限的,提前发出院长签发的“督办令”。超过院内执限的扣减目标管理得分,超过法定执限的追究违法审判责任。
四是实行月考核通报制度。立案庭每月对执行法官执结案件数、未结案件数、超执限数等指标进行通报,对每个执行法官进行排名站队,比位次、比业绩,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
3月19日晚,浙江平湖骤然降温,只着单衣的执行三组干警们迎着冷风,在深夜赶到了乍浦镇。
3月23日,渑池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县万人广场参与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并现场解答群众所提的问题。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现固、提升、扩大平安渑池建设宣传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渑池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推动平安渑池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扎实开展。
3月23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华广平带领该院审管办、民二庭部分人员到汝州法院学习交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调工作经验。
3月24日上午,新蔡法院在其帮扶联系点新蔡县龙口镇张吴庄村委开展“法治进乡村”宣传巡演活动。
3月26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两份实现担保物权的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准许变卖、拍卖张某甲、张某乙所有的房产。
3月23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华广平等一行8人,到汝州法院交流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经验。
3月23日下午,西工区法院院党组召开提升执法满意度专题研讨会,会议由院长赵耀武主持,在家党组成员全部参加。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接过潢川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仇登涛连夜送来的20万元执行款,因车祸受伤长期卧床的彭某某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思想,用法律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3月23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走进西簧乡初级中学,开展“与法同行·伴我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该校师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知识。
)3月23日上午,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建安区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灵井法庭庭长王杰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月22日上午,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充分认识全国两会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建安区法院组织干警收听收看全国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视频会。
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3月22日上午,按照建安区综治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 “平安建安区”宣传活动。
3月22日上午,许昌市中级法院正县级审判员时颖,民二庭庭长阎鑫,许昌市保险协会秘书长李巧玲,许昌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耀宇等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莅临许昌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并现场调研指导中心工作。
为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优化金融环境,3月23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春秋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3月23日上午,建安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电视电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