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感谢您呀!法官!这么热的天给老头子送来救命钱!”75岁的张翠花(系申请执行人王国涛现任妻子)一看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就一把抓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今年92岁高龄的老人王国涛,系该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现住开封市一家养老院内,患有脑梗,一直瘫痪在床。因生活不能自理,需雇护工进行护理,加之要经常住院治疗,需要大笔生活费用和治疗费用。被执行人王向伟系王国涛与前妻(已故)之子,现年71岁,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2016年4月,法院依法判决王向伟每月15日前向王国涛支付赡养费300元。判决生效后,王向伟一直迟予履行,并于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连续10个月未给付赡养费共计3000元,王国涛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814元存款,还多次到王向伟家中做工作,希望他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王向伟均以生活窘迫、无经济来源为由推脱,拒绝履行,还蓄意躲避执行干警。尽管本案的执行标的额不大,考虑到被执行人王向伟年事已高,而申请执行人王国涛的身体状况又容不得半点迟缓,7月24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王向伟,耐心给他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劝说王向伟念及父子亲情,尽其孝道,履行赡养义务。经过三个小时的走心说服,王向伟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善待父亲,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场拿出1276元交予执行法官。
7月25日上午,执行法官将王向伟交纳的1276元执行款和1814元转账凭证送至养老院,亲手交到王国涛老伴张翠花手中,老人按捺不住心中的感激之情,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这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件在法官的温情说服中执结,有力维护了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文中涉及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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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常老汉来到西峡县人民法院,颤巍巍的拿起一万六千元钱含着泪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张某与王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84327元。
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如数将丁老汉的钱交到他手中。
申请人张家葬着五代先人的祖坟所在地被付某一家非法占用,张某亲戚声称,对方在坟地上盖上了猪圈、羊圈,还准备盖厕所时,被他们制止了,双方争闹不休,张家姐妹将付某一家告上法庭,后巩义法院判令付某一家拆除非法建筑,并赔偿张家姐妹精神抚慰金2000元,判决生效后,付某父子仅履行了赔偿金,却未拆除违规建筑物,张家姐妹无奈申请进入强制执行。
“我的父亲已经找到了,谢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5月12日,建安区椹涧乡朱山移民新村村民朱德忠在微信朋友圈发表消息。
12月17日,河南省社旗县法院执行干警随机调整方案,巧妙设局,善于玩“躲猫猫”的范某钻入了执行干警事先设好的连环套,范某逃避无望乖乖履行还款义务,七旬老汉终于拿到了“救命钱”。
赡养父母本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就是有些人不顾父母养育之恩,对年迈的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6月26日,不孝子赵某丙在被郏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后,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支付赡养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