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我现在就还钱,拘留所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之前因为某些原因在里面呆过三天,太遭罪了,我还是还钱吧。”被执行人李某一听说自己再不履行案件,就要被拘留,立马态度好转,主动偿还了15000元的欠款。
被告李某于2016年9月向原告张某借款20000元,承诺2分利息,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只归还5000元,剩余15000元迟迟不还。原告只好将被告李某诉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偿还张某借款15000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张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李某来法院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每次都以“我没钱,现在还不了”为借口予以拒绝。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将李某的银行卡进行冻结,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李某的工作情况信息,执行法官又前往李某的工作地点,调查了李某近半年的收入明细。通过调查发现李某有能力偿还案款,所谓的没钱只是在“装穷”。
掌握了李某的财产信息后,执行法官冒着酷热的天气,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李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很是惊愕,李某一方面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法官的工作,一方面坚称自己没钱,准备继续耍赖到底。执行法官见此情形,果断告知对其财产信息的查询情况,以及如果继续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听到自己要被司法拘留时,李某顿时态度大变:“我有钱,现在就还。”随即便把剩余15000元现金交到执行法官手中。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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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了打击非法占用土地行政非诉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旨在将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
11月1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该县拘留所,对15名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训诫,并当场宣布对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康某决定逮捕,对其余“老赖”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12月7日上午,新野法院执结了一起民工讨薪案件,为一位四川什邡的民工讨来了老板所欠他的15万余元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