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7月30日上午一上班,王光华等人手持锦旗、怀揣感谢信,来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 公正无私”的锦旗交到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裴四海和承办法官毛庆昕手中。
2016年9月26日,原告王光华以53万元价格购买了被告张大山位居开封市的房屋一套,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先期支付给被告张大山29万元房款,剩余24万元待办理过户手续时予以给付,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予以约定。随后,王光华搬至该房屋居住。2017年11月8日,被告张大山擅自将该房屋过户给李自强,得知这一情况的王光华以其作为房屋的合法使用人为由将张大山及李自强等人告上法庭,希望依法裁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毛庆昕细致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通过开庭审理,证据的调取、出示、质证,与当事人沟通,认为该案并非单纯的“一房二卖”,被告李自强也并非系购买善意第三人,在房屋被王光华先行占有的情况下,李自强未实际查看房屋,没有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且李自强出示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张大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开庭时并未提供真实的交易记录,也不能有效证明支付了相应对价,两人间缺乏真实的交易行为,不能根据“先来后到”的合同签订顺序确定房屋的归属,房屋转让行为应属无效。依法判决支持原告合理诉求。
法官提醒: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卖房人“一房二卖”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案件也不断增多。法官建议在买房时应注意选好房源,尽量购买产权明晰、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不存在过户障碍的房屋,并注意审查房屋状况, 遵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等。
法官说法:“一房二卖”纠纷,没有“先来后到”说。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办理登记的买受人权利优先;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已交付房屋的,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权利优先;既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没有交付房屋的,应当综合实际支付购房款等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订立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予以确定;后买房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已被其他人购买而恶意办理登记的,权利不得优先于先买房,本案系该种情况。
(文中涉及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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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1周年,八一建军节当天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7名优秀法官来到许昌驻军某部,为驻军战士送去慰问物品和法律书籍,同时给他们送上法律大餐。
8月1日上午,为庆祝“八一”建军91周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们到驻许某部,向官兵们送去了夏日清凉慰问。
近期,平舆县法院执行局接收到两起离婚纠纷案件,矛盾焦点在抚养费和探望权上,不给抚养费不让探望,不让探望不给抚养费,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当事人双方就抚养费和探望权分别向平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谢谢法官帮我讨回辛苦钱。” 7月31日,申请执行人孟女士手捧三面锦旗,特地来感谢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田万顺、执行员崔智峰、执行员蒋赏。
7月3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小客人”,来自开封市金明中学的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鼓楼法院,在五号审判大庭举办一场精彩生动的“模拟法庭”。
”7月26日下午,睢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片喜气洋洋,三个申请人崔某、刘某、李某个个神清气爽,脸上乐开了花,手里抚摸着执行款,啧啧称赞。
7月25日上午,执行法官将王向伟交纳的1276元执行款和1814元转账凭证送至养老院,亲手交到王国涛老伴张翠花手中,老人按捺不住心中的感激之情,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吴某与牛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近日,河南睢县法院余法官对荣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拘留后,荣某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改正,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与申请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
近日,室外温度近40℃,酷热难耐,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着实感受了一把,在这炎炎夏日中,一直奔波在执行路上,为申请执行人送去了一丝清凉。
7月23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院内,被执行人杨某哭诉着说。杨某是一位即将临产的孕妇,看着情绪激动的她,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就是稳住杨某的情绪。
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迎来这样两位当事人,他们互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两位当事人一个送来了一辆车,一个带来了黄金首饰及结婚彩礼钱。
“你们来了我也没钱还账,等有钱再说吧……”7月19日,宁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常务副院长杨峰带领下,驱车来到安阳市内黄县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将正在家中的王某逮个正着。
7月19日上午,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院内,王某狼手持锦旗,连声感谢该院法官王梅芳。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房地产公司不履行义务而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被告新蔡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将涉案房屋交付给原告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