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李世杰)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4日,在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向永的带领下,执行局部分干警对长期欠债不还的李某的一处房产,进行了强制腾房。
据了解,2015年,被执行人李某分数次向王某借款18万余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找李某催要借款无果。2016年7月,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及利息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后得知,李某在县城南环路附近有处小院可供执行,遂依法进行了网上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申请人王某同意以物抵债。
据该院执行局干警陈磊介绍,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李某一直躲避执行,其一家人长期“消失”在外,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渠道均找不到李某及其家人。为依法及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人及社会人士的监督下,依法对李某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在开锁公司打开大门后,满园荒草,朱局长要求执行干警们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逐一查看登记,并对散落在地上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物品,由执行干警登记后带回法院进行保存,其他物品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先暂时存放在一个房间,详细登记后,先暂时由申请人保存。”陈磊说,“经过2个小时的辛苦努力,执行干警们齐心协力,不畏高温,对院里的荒草进行清理,在大家的努力下,顺利将房子交给申请人。”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被执行人方没有履行能力,申请人也懂什么是“执行不能“,本以为自己的血汗钱已经打了水飘,却不想柳暗花明被执行法官巧妙执行。8月2日,申请人刘某收到了这个好消息。
7月30日下午,一名中年男子手提黑包来到了新密法院执行大厅,将黑包放在了执行法官的办公桌前:“法官你好,我是李某案件的委托人,今天我是来替他交钱的,这是52万元,你数一下!”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黑包,将一捆一捆的现金掏出来摆到桌子上。案件中李某之前想法设法逃避执行,如今却主动履行52万,这是为什么呢?
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下午17:00左右,渑池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线索,张某云将在当天晚上19:16从三门峡市车站前往贵州省贵阳市。承办法官迅速集合干警前往,经过六十余公里的长途奔波,赶在列车出发前几分钟,执行法官等人成功在检票口找到了张某云,并将其当场控制带回至法院。
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下午17:00左右,渑池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线索,张某云将在当天晚上19:16从三门峡市车站前往贵州省贵阳市。承办法官迅速集合干警前往,经过六十余公里的长途奔波,赶在列车出发前几分钟,执行法官等人成功在检票口找到了张某云,并将其当场控制带回至法院。
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失信案件。
吴某诉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之后,禹某未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六十万元还款义务,吴某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但在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眼里却是可以充分利用 “老赖”在节假日放松警惕心理,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关键时刻。为此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发扬吃苦耐劳、能拼会干的优良精神,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斗老赖。
3月23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赵显洲突然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放下电话后,赵法官立即带上同事赶到现场,并将被执行人杨某连人带车一起带回了法院。
3月19日晚,浙江平湖骤然降温,只着单衣的执行三组干警们迎着冷风,在深夜赶到了乍浦镇。
1月25日,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渑池县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司法拒不执行类案件,为协助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公安支持”。
1月4日早晨,渑池法院执行干警冒雪前往渑池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长期躲避执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欠债不还,潜逃他乡,自以为从此逃之夭夭,不料在他乡仍迎来了法院执行法官。
12月18日,申请人刘某顺利领到150000元执行案款,并与被执行人张某签订了剩余执行案款还款协议,拿到执行案款的刘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2017年3月31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对刘新诉刘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刘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新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