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通讯员 米海永)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还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事故现场。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的赵某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
2018年12月24日14时22分许,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接到接110指令,称在玉皇庙镇娄寨村东西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接出警指令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经询问受害车辆车主及附近群众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面包车,车牌号由于事发突然仅仅得知尾号为39。事故科民警在勘探完现场后,随即到周边道路调取监控录像并最终锁定肇事车辆。经与肇事车辆车主联系,12月25日肇事司机赵某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查,赵某属无驾驶证,加之肇事后逃逸,事故科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赵某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作出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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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逐渐向好,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上蔡县公安局洙湖派出所按照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在交警大队的配合下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仅4月1日至4月13日就连续查处涉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4起,涉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起。
7月30日上午,平舆县古槐街道组织安监站、中心校、工商所、两个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辖区内无证办学、办培训机构的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找准“三个点”,着力编织疲劳驾驶“防护网”,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8月5日晚11时,确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县局110指令:在确山县刘店镇开发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和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两人受伤(目前在医院救治),轿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
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西平县公安交警大队迅速出台多项强有力措施,积极部署夏季疲劳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2020年5月10日傍晚,一辆两轮电动车沿345国道自东向西行至西平境芦庙乡顺河村路口时,将两名行人撞倒。电动车驾驶人撞人后发现四下无人路过,便驾车逃离现场。
2019年5月13日上午,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县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工作动员大会。
自中小学生放暑假开始,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街道综治办牵头,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多所培训班进行无证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6月20日下午,驻马店市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召开了开发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