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崔学庆)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顺利了结了一项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事宜,为原告白某成功讨回了15064元的赔偿金额。
开封市居民白某在被告某公司举办的推销产品活动中购买了其产品,产品附赠的净水器发生故障,引发家中火灾,经依法鉴定共计财产损失10064元。白某遂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财产损失,经法院认定,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该公司应当对原告白某进行损害赔偿及鉴定费共计15064元。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长期仍未履行应尽的赔偿义务,白某无奈之下向龙亭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该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并及时对该公司应赔偿的金额15064元进行了划扣,成功使白某得到了损害赔偿,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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