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冰鑫)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12月8日,杞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多家婚庆公司检查烟花爆竹存放情况。
经过多家走访查看,执法人员发现并无非法私自储存烟花爆竹的现象。执法人员对此进行肯定,同时从法律层面明确告知企业负责人非法私自储存、售卖、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要从思想层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售卖、燃放等行为。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会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用实际行动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决不违规储存、售卖、燃放烟花爆竹。
在今后的工作中,杞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巩固群众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意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售卖、燃放行为,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的同时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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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平原示范区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要求,确保辖区群众平安欢度佳节,连日来,新乡平原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堵源头、强管控、严查处、广宣传,铁腕治理私售私燃烟花爆竹行为。截止目前,平原公安分局已查处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起,拘留4人,收缴鞭炮近70挂、大件烟花30余箱、其他各类零散烟花爆竹70余个/盒。
连日来,固始县徐集乡党委政府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近日,延津县文岩街道联合县环保局、县应急管理局、街道派出所开展了一次违法销售存放烟花爆竹清查行动,对街道范围内的花圈店、丧葬用品店进行了大检查,向商户发放了宣传页,在店外显著位置张贴了延津县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对其屋内物品进行了检查,确保其无存放、出售烟花爆竹。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环境污染和引发的安全事故,鹿邑县环境攻坚办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牵头“禁燃禁售”区的7个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和县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公安局等单位,细化职责,责任到人,扎实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6月12日上午,邓州市公安局元庄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认真开展入户走访,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了一起危爆物品安全隐患。
5月25日,邓州市公安局张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例行巡逻时发现一辆装满烟花爆竹的货车,遂将其拦下进行安全检查,经清点车上共装有42件烟花爆竹,数量较多。
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杞县支行积极响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主动履行扶贫责任,进一步夯实金融扶贫成效,确保金融扶贫工作持续有效发展。
杞县支行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关于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将金融扶贫作为本支行的重点工作,周密部署安排,强化监管指导,狠抓措施落实,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2月13日上午,渑池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在城东辖区巡逻时,发现有两名群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遂将二人控制并移交城东派出所处理,分别给予二人罚款和警告。
1月14日,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召开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迅速安排部署、抓实城区“禁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