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宁 通讯员 李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面对生效判决所确定的64000元还款义务,杞县一男子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先后买车建楼,就是不愿主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9月8日日,杞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这样一位“老赖”,该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5年,家住杞县某乡镇的村民曾某某带着十多名村民在一建筑工地干活。该工程结束后,曾某某一直拖欠着工友们薪钱6万余元不还。无奈之下,工友们将曾某某起诉到法院。2007年10月22日,杞县人民法院判处曾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偿还10多名工友薪钱6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曾某某依旧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08年3月,工友们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期间,曾某某远走他乡,在南方某地打工,就是不与法官照面。2009年6月,曾某某因其他原因被广东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刑满出狱。出狱后,他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而是花去5.5万元钱购买一辆汽车。又在2016年花去近20万元建起楼房一座。
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后,法院执行人员先后到银行调查取证,认为曾某某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但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遂向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移转。曾某某先后被批捕、起诉。在案件审理期间,曾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让家人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其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法官说法:曾某某的行为,给其他“老赖”提了一个醒:生效的法律文书一定要履行,任何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都最终难逃法律的惩处。
8月25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远赴新疆,奔波4000多余公里,顺利执结这起疑难执行案件。
8月25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远赴新疆,奔波4000多余公里,顺利执结这起疑难执行案件。
8月28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云霄来到高阳镇刘老汉家中,将执行过来的5800元现金送到老人家中,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眼下,正陆续进入秋收秋种时期,为促进秋收秋种农村工作的稳步进行,让当事人顺利度过秋收秋种。
8月28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云霄来到高阳镇刘老汉家中,将执行过来的5800元现金送到老人家中,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眼下,正陆续进入秋收秋种时期,为促进秋收秋种农村工作的稳步进行,让当事人顺利度过秋收秋种。杞县人民法院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司法手段保障农村地区秋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显著效果。
8月18日,开封市杞县司法局利用绠会之际,组织局机关、柿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柿园乡主要街道开展“送法进绠会”活动。
8月18日,开封市杞县司法局利用绠会之际,组织局机关、柿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柿园乡主要街道开展“送法进绠会”活动。这仅是杞县司法局开展法治进乡村“百千万”工程的一个缩影。
8月15日上午,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第一政委吕治民到杞县调研指导工作。
8月15日上午,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第一政委吕治民到杞县调研指导工作。
8月15日上午,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第一政委吕治民到杞县调研指导工作。该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陶道宇、张航生一同调研。
8月12日上午,开封市化建中学在市教育局扶贫办驻村工作队队长石超的协调下,驱车来到杞县平城乡罗寨村李清海老人家采购苹果,开展对口精准扶贫工作。
8月12日上午,开封市化建中学在市教育局扶贫办驻村工作队队长石超的协调下,驱车来到杞县平城乡罗寨村李清海老人家采购苹果,开展对口精准扶贫工作。
8月10日,杞县公安局平城派出所打掉一个以用石子加工首饰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杞县城关镇居民刘某、侯某等 3人落入法网。
沙子里淘出的石子经过火炉加工,转眼能变成金光闪闪的首饰,你信吗?你不信、我不信,但是 有人信。8月10日,杞县公安局平城派出所打掉一个以用石子加工首饰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杞县城关镇居民刘某、侯某等 3人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