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吴文中 于占超)12月14日下午2点,被执行人李某通过手机转账将剩余3万多元执行款汇到了法院指定账户,至此,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6年5月26日,原告张某在跟随被告李某修路过程中,因不慎操作磨光机,导致腹部被磨光机打伤。后经许昌莲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胸、腹腔手术后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肝脏手术后为八级伤残。2017年4月20日,该案经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认定该案属安全生产事故,原告张某为劳务提供方,被告李某为劳务接受方,故李某应对张某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给付赔偿款共计13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在向张某支付了住院费用共计9万多元后,以其他费用不应由自己承担为借口拒绝赔付剩余赔偿款,张某无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
12月14日上午,案件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局。在法官询问其何时交付剩余赔偿款时,张某先是以法院判决认定的赔偿款数额过高为由推诿扯皮,经法官一番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后,李某又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拿不出这么多钱。后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在下午上班后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中午下班后,案件承办法官让被执行人李某和自己一起去法院食堂吃饭,李某执意不去,法官便自掏腰包为李某点了一份外卖。当法官将外卖递给李某时,李某一脸的惊讶,态度也瞬间软了下来。法官见此情形便“趁热打铁”,再一次做其思想工作。自知理亏的李某被法官细心周到的工作方式触动,当即表示要想办法筹钱,把剩余的赔偿款履行完毕。一个小时后,李某将从亲友处借来了3万多元转到了法院执行款账户,履行了法院判决的全部义务。
12月11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郑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对其帐户进行了扣划,为20名农民工要回工资25万元,使这起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12月13日,洛阳市洛龙区农民曹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以此表达对该院执行干警常振北的感激之情。
12月7日下午,躲债一年多的任某终于被顺利从郑州带回并拘留。12月12日,因任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蔡某提起刑事自诉,刑事案件现已立案。
一天一夜的奔波,从洛阳到中牟,从中牟到郑州,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失踪多年的被执行人王某。
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果、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永城市人民法院持续发力,继续向拖欠金融债务的“老赖”出击,12月12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集中开展案件执行行动。
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贾跃亭被北京市三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其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12月12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曝光失信“老赖”宣传活动,为打击“老赖”宣传造势,同时,他们发放宣传页,解答法律问题,受到群众欢迎。
2017年12月12日,社旗法院执行法官与“老赖”李某斗智斗勇,三次出击终将李某擒获,促其老实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12月10日清晨6点,天还没亮,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全体干警已早早集结完毕,针对已经批准拘留且仍没有履行的“老赖”们实施集中拘留行动。
12月11日,一名长期在外的“老赖”迫于压力主动现身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案款6万余元,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5点30分,执行干警兵分四路,按照预定执行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一辆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鱼贯而出,消失在夜色中,卧龙区法院冬季执行风暴攻坚战再次扬帆起航。
“你们垒完我就推,看谁能斗过谁!”被执行人彭某在执行现场当众口出狂言,甚至动手阻碍执行。为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上前将彭某制服,将其拘传至西峡法院。
12月11日上午9时,在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10万元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赵某手中,为这起“骨头案”画上了句号。这是尉氏法院采取打击拒执犯罪措施,以打促执取得的又一成果。
12月10日清晨6点,天还没亮,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全体干警已早早集结完毕,针对已经批准拘留且仍没有履行的“老赖”们实施集中拘留行动。
12月8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夫妻共同拖欠合伙人股权转让费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让家人送来10万现金,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