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法官,你们千万别拘留我,我这就联系家属把钱拿来。”6月19日晚,被执行干警带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周东,听说要拘留他,吓得六神无主,马上联系到家属,后几经波折,当晚11点,最终将所欠案款14803.81元全部交至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2016年2月,周东的儿子周帅(被告人)未满18周岁,在驾驶机动车途中,与原告王安相撞,致使王安受伤住院。开封市公安局南苑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周帅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原告王安住院期间花费了大量费用,无力承担,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周帅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经法院审理查明,依法做出判决,由于被告周帅系未成年人,故判令其法定代理人周东,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4803.8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周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周东却置之不理。在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时,执行干警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只有找到被执行人,才能推动案件进展。6月19日下午3时,鼓楼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靳军伟、执行警务大队队长徐勇、干警吕威亲自上门寻找被执行人,为避免“打草惊蛇”,三人将警车停放在远处,着便装到周东住处寻找,敲门许久无人应答。询问邻居得知周东已外出打工,晚上6点多可能返回家中。三人遂返回法院,静候时机。靳军伟、徐勇草拟了一份执行预案,及时联系了执行警务大队副队长张亚乐,队员贺东晗、宋文韬等。晚7时许,几人再次出发,果然找到了执行人周东,将其顺利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希望他主动履行,但周东仍不死心,继续不予配合。当晚十时,法官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周东听后,大惊失色,终于明白继续做无谓的抵抗已经毫无意义,遂当即联系家属筹集钱款。
原以为到此案件可顺利执结,却不料周东家属来到法院后情绪激动,出言不逊。见状,执行干警立刻在执法记录仪的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当场给被执行人带上手铐后,准备送往拘留所。途中,张队长通过电话得知周东家属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正在银行取款,故执行干警决定再给被执行人一次机会。当晚11时许,家属将案款全部履行,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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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国鹏、法警大队队长马迪辉等一行,往返1.2万里,终于从新疆乌鲁木齐带回一名涉嫌拒执犯罪的失信被执行人柴某,如果其仍然顽抗到底,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等待他的将是拒执罪刑事审判。
6月17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的“端午雷霆”突击执行活动中,张某的儿子在外地上大学,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乘坐高铁回家过端午,张某情急之下联系执行干警主动要求还款。
6月16日下午,内乡县法院执行干警李洪超接到东菀市横沥镇公安民警举报,被执行人曹某在东菀市横沥镇出现。接到举报后,执行法官李洪超放弃端午假期休息时间,立即出发,前往东莞市横沥镇。
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失信案件。
近日,郑女士因出行受限,被告知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被纳入失信名单,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
6月16日端午假期第一天,在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挥中心,魏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玉华通过“执行天眼”调度干警搜寻被执行人。
2018年端午节期间,新野县人民法院张朝凤、钮强忠、吕志侠等执行干警放弃和家人团聚共享佳节的机会,远赴郑州,通过连续蹲点、走访,在周密部署下,将正在郑州某饭店和朋友们聚餐吃饭的王某某、毕某某控制并带回,依法分别对其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岳某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原本心存侥幸想着在拘留所待几天就可以出来,谁知等来的却是刑事的处罚。
在电梯里,记者看到,电梯内部有一个多媒体投影机,电梯一关门,就会在电梯门上投放出视频,播放漯河市失信人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并附加各县区法院举报电话。
6月13日凌晨,在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组办公室,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申请人于某与被执行人赵某终于达成和解,并制定了还款计划,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执结。
6月13日,申请人杨某终于如愿拿到了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的给力执行让杨某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
6月14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组织干警到区廉政文化广场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20余人次。
2018年6月10日,河南睢县法院执行局长司连杰接到申请人周某线报,立即召集三名执行干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
2018年6月14日起,镇平县电视台开始专门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全面的宣传攻势,强力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6月13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微信方式将被执行人张某成功拘传至法院,当日将执行案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