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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证 分期套现害了谁

2018-07-2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7月24日,兰考县公安局葡萄架派出所所长田辉、民警宋战英、程朋亚劝投并刑拘了一名该所上网诈骗嫌疑人郭某(女),至此,一起通过冒用身份证分期购买手机套现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2016年11月份,郭某和丈夫董某拿着在网吧捡到的一张于某的身份证,找到孙某,三人商量拿着这张身份证去手机店分期付款买手机,套点现金花花。商量好后,由孙某找到了和身份证照片有点相似的汪某,四人去了考城镇的一家手机店,汪某出面拿着身份证办理抵押分期买手机,再把手机给店家,店家返还相同价值的手机款,四人用这种方式买了一台苹果7和三星S6,共套取现金9100元,汪某分得500元,剩下钱一分为二,孙某和郭某、董某夫妻俩各一份。分过脏后,四人自以为天衣无缝,扬长而去。

2017年的一天,被冒用身份证的于某要办理购房贷款,结果发现自己被列入了征信黑名单,于某一头雾水,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分期买过手机,自己查来查去也没有结果,无奈的于某于2018年4月3日去葡萄架派出所报案。

葡萄架所接到报案后,通过技术手段查到了郭某四人办理分期的担保公司和手机店,确定了当日冒用身份证的汪某,于18年5月将汪某抓捕到案。又乘胜追击,董某、孙某相继到案。只有嫌疑人郭某迟迟未抓到,民警将其上网追逃,郭某仍东躲西藏想尽办法逃避抓捕,民警通过做其丈夫董某工作联系上郭某家人,几次三番讲政策说利害,郭某终于在18年7月主动投案,现郭某已被刑拘。

民警提示:身份证是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合法重要证件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通过身份证可以直接办理的业务越来越多,一定要妥善保存、避免遗失后给自己造成损失。也提醒通过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商家和个人,在办业务前要认真负责的核实身份信息,不能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仅凭一张身份证就简单的办理业务,成为犯罪分子犯罪的隐形帮手。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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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冒用 身份证 分期套现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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