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法官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躲避不配合,其亲属还污言秽语辱骂法官。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妨害执行的案外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该案系赵某发诉张某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鼓楼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海于2018年10月10日前分两次赔偿原告赵某发损失10000元。但张某海却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环节,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并多方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海却四处躲避执行干警不愿配合。 9月24日,恰逢中秋节,鼓楼法院4名执行干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张某海弟弟张某江位居开封的家中,询问被执行人线索,张某江非但不配合执行法官,还张口随意辱骂执行干警,并将执行干警强行推出门外。
为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将张某江带回法院进行询问,鉴于被执行人弟弟阻挠执行公务,且推搡谩骂执行人员,鼓楼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该案外人做出罚款1000元决定,予以制裁。
此时的张某江意识到辱骂法官、阻挠执行的严重性,且对自己粗暴的行为真诚悔过,当场写下悔过书,并将1000元罚款和其兄长(被执行人张某海)应还的4000元赔偿款一并交予法官,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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