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我几度认为这97000元要不回来了,你们真是太给力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10月31日,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曹某,对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火速”的执行效率连声称赞。
被告马某向原告曹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双方签订借条一份。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马某只归还了三千元,便不再归还,并对曹某避而不见。曹某只好将马某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受理,依法判决被告马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曹某借款97000元。判决书生效后,马某仍没有出面履行法律义务。遂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始终无法获得马某的联系方式,其亲戚朋友也称不知其下落。针对此情况,执行法官先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得马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后,曹某便申请法院对马某的房产进行处置,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马某名下的房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用拍卖款抵偿债务。法官依法张贴通知书,在法院官网上将拍卖通知予以公告,并又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马某但始终杳无音讯。最终该房通过竞拍,以50余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出。拍卖款足以抵偿借款本金和利息。执行法官将97000元交到曹某手中,剩余款项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暂时提存至该院执行款专户,曹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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