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法官,要是没有你,这三万多块钱赔偿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我们一家人真是感激不尽啊!”申请人金某在接过33000元赔偿款时激动不已。11月5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说理,从而促使被执行人丁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2016年11月,原告金某骑电动车行至道路交叉口时,被被告丁某驾驶的轿车撞伤,不得不在医院接受治疗。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丁某赔偿原告金某医疗费33000元。判决生效后,丁某一直未主动现身履行赔偿义务,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在走访申请人家里后得知,金某家庭经济并不宽裕,住院治疗又花费不少积蓄,目前家中生活更是捉襟见肘。为帮申请人渡过眼前的难关,执行法官在多次电话督促丁某履行义务均无结果后,于11月5日一早来到丁某家中向其告知申请人在该起车祸中受到的伤害及生活现况,希望他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尽早履行,最后,还对其施加压力说明了当前法院攻坚“执行难”的决心,对待失信人必将严惩不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听了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后,丁某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面露愧色,主动向法官承认了错误,当即去银行取出了33000元钱交给执行法官,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终于顺利执结。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