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这两年来,心中始终压着一块“大石”, 11万元对我来说可不是个小数!谢谢法官!”申请人齐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11月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使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5年底,被告某文化传播公司以免租的方式将鼓楼区新建的一家商铺交给原告齐某经营使用,原告在签订合同时,向被告缴纳了11万元保证金。2016年4月,被告关停了整个经营项目及场地,却迟迟不退还保证金,原告遂诉至鼓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某文化传播公司十日内退还原告齐某11万元保证金。可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未履行,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文化传播公司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公司登记的办公场所已人去楼空。执行法官便依法向其法定代表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是,在规定期限内,马某既未及时履行义务,又拒不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之后,执行法官又拨通了马某电话,电话中,马某满口承诺一定尽快还钱,却迟迟没有现身,执行法官只好到其住处“拜访”,可去了几次都未见到其本人,只有年迈的父母在家。执行法官遂将马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与此同时,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马某财产,可令人失望的是,在其名下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眼看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可执行法官并不甘心,11月5日,秋雨淅淅沥沥下了一天,执行法官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再次敲响了房门,不虚此行,屋内除了马某的父母,其妻子也在家中。执行法官不愿放过一丝机会,便向马某的父母和妻子讲明案情,解释法律,告知家属敦促马某履行义务,否则定会因拒执行为遭受法律的制裁。晓以利害后,其家属态度逐渐由抗拒转为配合,表示次日带着马某到法院履行义务。
11月6日一早,马某与妻子一同来到了法院,主动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1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该案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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