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夫妻双方原本答应还钱,仅支付一小部分后,剩余执行款迟迟不愿履行。11月7日,针对被执行人不守信用的“耍赖”行为,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准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这人服了软,当场履行了40万元欠款,并写下保证书以表承诺。
2015年5月,被告侯某从原告孟某处购买了两套光学薄膜设备,价款500万元,因被告资金困难,一时无法付款,便向原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可借款到期后,被告仅还款30万元,剩余470万元拖延未付,双方产生纠纷,后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侯某归还原告孟某借款本金470万元,第二被告张女士是侯某的配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由于两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夫妻双方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同时,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女士名下有房产一套,便第一时间对该房产采取了查封措施。夫妻俩得知房子被查封后,一改之前的消极态度,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协商还款事宜。2018年6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每月底之前偿还50万元,直到全部执行款履行到位。可令申请人孟某气愤的是,达成和解协议后至今,被执行人仍然“不守规矩”,仅偿还了50万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要迟迟不予支付,无奈之下,便将此情况告知执行法官。11月7日,为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趁夜冒雨突击,将被执行人张女士拘传至法院,对其所作所为进行了批评,并严厉告知今日若再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听要被拘留,张女士内心渐渐不安,慌忙打电话联系家属送来了40万元现金,并当场写下了保证书,承诺一定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剩余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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