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早知道是这种结果,说啥我也不会借钱给他,闹得朋友之间也翻了脸,现在想起来真后悔,幸好有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替我做主,帮我追回了欠款,主持了公道。”11月20日,一次性领取到50万元钱款的申请执行人梁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发出了一番肺腑之言。
原告梁某诉第一被告开封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二被告杜某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第一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第二被告杜某(公司的法律顾问)均系非常要好的朋友。2017年5月,二被告以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为由向原告梁某借人民币50万元,而梁某考虑到多年感情,就东拼西凑了50万元一并交给了二被告,而至约定还款期限之日,被告却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承诺。万般无奈,梁某只有将多年朋友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全部款项并追加利息10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意见一致,达成还款调解协议,本息60万元分别以第一次10万、第二次10万、第三次40万,分三次全部偿还。
第一次还款非常顺利,但到了第二次还款期限,被告却迟迟没有履行。原告上门催要,二被告却置若罔闻,原告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传唤二被告前来协商执行事宜,却换来种种借口拒绝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数次做起二被告思想工作,告知他们,已将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中,并限制了高消费,这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势必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希望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不要妄想逃避。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会受到法律更严重的惩处。
在法律的高压态势之下,二被告考虑再三终于现身,来到鼓楼区法院请求将自己两项限制撤销,并主动提出明日上午一定将剩余款项50万元,全部交至法院。至此一场从“朋友式”的借款到“被迫无奈”的还款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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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上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长途奔波,来到杨某方家,将21800元执行款递交其手中,由于杨某方患病多日,行动十分不便,当他费力挪动身体接过现金时,双眼已浸满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