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从出生那天起父母就负有抚养的责任,但侯先生却耍起了无赖,拒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11月28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情理交融的疏导下,被执行人侯先生主动履行了拖欠近两年的22000元抚养费,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期支付抚养费,切实承担起一位父亲应尽的职责。
朱女士与侯先生为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子。2016年11月,两人因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生活,后经鼓楼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与母亲朱女士共同生活,侯先生每月15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1000元。可判决生效后,侯先生却拒绝支付抚养费,朱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侯先生支付拖欠的22000元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侯先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手续,并多次打电话进行催促,但被执行人不仅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竟然还拒接执行法官电话。11月28日,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在蹲守了五个小时后终于堵到了侯先生,便迅速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到了执行局后,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执行法官本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促和为主”的执行理念,细致入微地从情、理、法等方面做侯先生的思想工作,劝说其作为一名父亲,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孩子成长所需的各种费用,如果固执不履行,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到时候仍然逃脱不了应承担的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疏导下,侯先生也表示了对孩子的感情,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当即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22000元,并承诺今后会每个月定期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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