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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好友拒不还钱 执行法官帮追讨

2018-11-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好友之间相互借钱周转本是平常事,但如果缺乏诚信,不按时归还或拒不承认借款之事,势必造成好友反目成仇,11月29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就成功执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侯某与张某本是同乡好友,2016年3月,张某先后向侯某借款两次。第一次借款2万元,侯某通过支付宝转账两次给张某,每次1万元。第二次借款5万元,侯某因上班时间无法离开,将自己的银行卡交于张某让其自己从该卡中转账5万元。张某在自助终端将5万元转账到自己的账户,后将银行卡归还侯某。侯某多次要求张某还款均未果,遂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后根据侯某的申请,张某将7.3万元反担保金存入法院账户。

法院经审理,通过支付宝转账记录、录音及证人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查明了侯某借给张某7万元的事实,依法判决张某向侯某返还借款7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返还义务,一再追讨未果后,侯某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失信风险告知书。随后,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其均未到庭,执行干警登门找寻也未见其踪影。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曾向法院缴纳7.3万元反担保金,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侯某释明,因被执行人张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返还义务,可将此7.3万元反担保金作为被执行人刘某的还款。

申请执行人侯某领取到7.3万元案件款后,向执行法官感叹道:“我与被执行人张某本是朋友,没想到他如此言而无信,铁了心不还钱。能追回这笔钱实属不易,真是太感谢执行法官了!”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文章关键词:好友 拒不还钱 执行法官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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