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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安排部署首个宪法宣传周

2018-11-3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孔园园)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开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期间,开封市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这次“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大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发挥国家机关宪法学习的头雁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通读一次宪法。各地要组织乡以上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区)人民法院可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双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活动,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等。

二是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国家宪法日上午,全市中小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多种渠道传播宪法精神。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在大学及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利用院校高校媒体平台、电视、广播、报纸等开设专栏、专题,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宪法意识。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将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开放日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各自担负的职能,认真组织开放日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实际,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宾馆、酒店全覆盖。组织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乡村(居)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等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

四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文章关键词:开封市委宣传部 司法局 普法办 宪法宣传周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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