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徐大勇)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在短短5日内就顺利结案。12月18日,杞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这样一起民事纠纷。
2017年6月20日,何某某驾驶轻型货车在行使过程中与田某某驾驶的重型牵引车相撞,何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责任划分,何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田某某负次要责任。案件起诉到杞县法院后,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8年8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寿财险某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何某某17万多元。另外判决被告田某某承担本案诉讼费2668元。
案件生效后,何某某与12月13日到杞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保险公司及时将赔付款打到法院执行账户,但是另一被告田某某认为事故原因是对方追尾,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不应该出钱。执行法官依法向被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多次对其耐心调解。最终田某某被将案款偿清。因申请人何某某遭遇车祸,腿还打着钢板,行动不便。得知情况后,法官苗旺主动去申请人家中送去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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