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12月21日,本应是盗窃嫌疑人闫某“重见天日”的好日子,然而,他刚刚走出河南省长垣县看守所的大门,就被等在大门口的通许民警戴上手铐,并收到了一份“拘留通知书”。
原来,2017年10月16日,通许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居住在解放路中段某小区几名群众报警,称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两辆电动两轮车的电瓶被盗。经过多方侦查和信息研判,民警最终于12月初锁定了闫某(男,23岁,开封市人)的重大作案嫌疑。同时发现,闫某已被长垣警方网上追逃。2018年1月份,在民警对闫某行踪进行核查时,发现闫某已被长垣警方抓获,并分别被判处11个月,正在长垣县看守所服刑。
今年12月中旬,曾在城关派出所工作过的大岗李派出所所长马勇经与长垣警方联系,获悉闫某只交代了其在长垣实施盗窃的情节,并未交代在通许县作案的犯罪事实。马勇立即将此情况通报给了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宋丰。鉴于前罪刑期将满,12月21日,宋丰带领民警赶至长垣县看守所,将刚刚刑满释放的闫某押解回通许。经审讯,闫某对2017年10月份在通许盗窃电动车和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闫某已被通许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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