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为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封市公安局相国寺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全体干警全力以赴,每天在辖区认真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教育一起,提高整治的震慑力及影响力并取得了实质的成效。
1月14日下午15时左右,相国寺交巡警大队民警秦玉超及辅警周三明在辖区巡逻时,接指挥中心调警称在开封市解放大道金色港湾门前出了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接到警情后,民警赶紧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是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人未受伤。民警在对双方驾驶员身份核实时,发现驾驶员韦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民警怀疑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将驾驶员韦某带到队里进一步核实,经血醇检测,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42.1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韦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驾驶证扣除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而韦某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悔恨不已。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不要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一句空话。驾驶员千万不要大意,触犯法律,切勿等到受到处罚后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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