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1月23日,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某食品公司负责人周某主动来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次性偿还了剩余12.1万元执行款。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
被告某食品公司共欠原告王某货款22.9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于2018年10月15日之前支付10万元,下余12.9万元于12月25日之前付清。约定的还款期限过后,该公司并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原告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这家食品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敦促该公司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该公司好像没有此事一样,漠不关心。执行法官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某银行账户中有10.8万元存款,立即将此存款冻结并依法扣划。剩余欠款该公司仍不主动履行,法院遂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措施果然有效,害怕上了失信坏了公司名声,生意受损,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法院请求法官将公司黑名单撤下,切态度诚恳,当场偿还了剩余12.1万元。执行法官将22.9万元全部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