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喝酒不开车,开着不喝酒”已经成为大家都知道的常识,但是有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要以身试法……1月23日中午14时许,开封市公安局杏花营派出所交警大队民警在杏花营农场农垦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获一名男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您好,请对这里吹气”“对不起先生,经过初步检测,您喝酒了吧?”1月23日14时许,一辆白色轿车在杏花营农场农垦路被交警拦下,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该驾驶员刘某某血液酒精浓度42.5mg/100ml,“您已经属于酒驾标准,面临扣12分,扣留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员刘某某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并接受处罚。
春节将至,亲朋相聚,聚会娱乐活动增加,喝酒的情况增多,绝大多数司机都能自觉遵守喝酒不开车的规定,但仍有一些司机抱有侥幸心理。杏花营交警提示:春节期间用餐适当饮酒、不劝酒、不酒后驾车,避免“隔夜酒”并主动制止驾驶人酒驾,驾驶员更应态度坚决,做到开车不饮酒,或提前找好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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