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临近春节,亲朋聚会增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在交警的大力宣传下深入人心,可依然有人明知故犯。
近日,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大队长禹志刚带领值勤民警在黄河路东京大道交叉口开展夜查行动,这时有一辆豫A牌照白色轿车,沿黄河路由南向东右转弯,该车既没有开车灯也没有打转向灯,民警王艺菲立刻示意该驾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刚落下车窗就闻到了车内的酒味。
经酒精检测,驾驶员裴某酒测值为70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了解,裴某刚参加完朋友聚会,喝了一些白酒。当民警问他知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裴某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原来,从饭店出来的裴某知道自己喝酒了不能开车,就立刻找了代驾,结果得知代驾到这里需要二十多分钟,裴某心想有这时间自己都到家了,那就那么巧被民警查了呢。
梁苑交警提醒大家:请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比时间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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