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俗语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2月19日,随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的话音落下,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林某就被司法警察戴上了手铐,本该热热闹闹的元宵节却只能在拘留所里独自度过。
2016年,被告林某向原告王某借现金15万元,并以房产证作为抵押。后经原告查询,发现房产证是假的,便多次催要借款,但被告却推脱不愿归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林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5万元。可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没有履行,原告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林某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林某根本不把判决当回事,频频找理由搪塞。2月19日,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从家中带回法院,耐心地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规劝:“王某愿意借钱给你,本是出于信任,作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应当遵守约定,按时还钱,千万别伤了兄弟情义。”同时,执行法官还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可无论执行法官怎样好言相劝,被执行人依然拒绝履行,该院遂决定对林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拘留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在这里,鼓楼法院提醒所有被执行人: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逃避拒执行,拘留泪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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