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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 拘留所里过“元宵节”

2019-02-2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李世杰)2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据该院执行干警介绍,2014年3月被执行人王某以投资生意为由向申请人借钱5万元,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向王某讨要,均被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将王某告上法庭,2018年5月,在经通许县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资源达成还款协议。

协议到期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该院执行五组迅速展开执行,向王某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王某采取纳入到执行失信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手段。由于王某躲避执行,一直联系不上,承办干警多次去其家中查找和进行网络系统查控等手段,一直没有其消息和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2月18日下午,申请人在县城的大街上无意间撞见王某,便迅速通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便迅速赶往该地点,将王某强制带回法院,见王某仍无履行义务的态度,遂对其作出十五日的拘留决定。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 0378 9370 投稿邮箱:hnrcnkf@163.com。映象网3.15“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通许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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