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3月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的2430元冻结、扣划后该案件顺利执结。
被告张某共欠赵某豆粕款2430元,赵某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张某只好将赵某诉至鼓楼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2019年1月7日之前,被告张某一次性付给原告赵某豆粕款2430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并没有履行承诺,赵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霍,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虽然口头表示愿意履行支付义务,但一直未有所行动。一次次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在银行有足额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对张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到网点进行扣划。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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