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通讯员 米海永)违章停车可能被交警贴罚单进行罚款甚至扣分,殊不知还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近日,在通许县发生了一桩特殊交通事故,电动车撞上停着的小轿车。没开车更没撞人,只不过停在路边,车主张某仍然负交通事故责任。
4月10日上午10时许,魏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县城工业大道行驶至与园区南路交叉口50米处时,与前方张某停放在路边的轻型栅栏式货车相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并且电动三轮车驾驶员魏某及其车上乘员李某受伤。魏某行驶至事故地时,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撞击停在路边的车上,具有过错,该过错是造成该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在道路上占道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安全通行,也具有过错,该过错亦是造成该事故的一个原因。最后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魏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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