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面对一些无财产、无履行能力,而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不能”案件,执行法官已尽其所能全力执行,虽心有无奈,但不留遗憾!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毛某因身体瘫痪,生活窘迫,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不得不以“执行不能”为由结案。
2017年6月,被告人毛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但毛某刑满释放后,仍未按判决书规定缴纳罚金,2018年5月,法院遂依法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一直未得到毛某回应。经执行法官上门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毛某在出狱后突发脑梗,为治病几乎将家中全部积蓄耗尽,儿子也因欠债太多长期在外躲债,家中只剩老伴儿两人相依为命,每月仅靠235元的低保为生,生活极其困难。鉴于被执行人情况特殊,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该院对该起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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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些无财产、无履行能力,而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不能”案件,执行法官已尽其所能全力执行,虽心有无奈,但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