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学校打来电话让孩子转学,这样做肯定会耽误孩子的,赔偿款我们现在就交给你们,能不能赶快把马某的限高令撤下。”9月21日,马某及其家人着急的拿着33287元的执行款来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还款结案。
原告易某与被告马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不慎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某医院接受治疗。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马某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赔偿原告易某理疗费33287元。判决书生效后,马某始终不履行法律义务,易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马某,马某一直躲躲闪闪,拒不配合。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马某孩子在一所私立高中上学。执行法官得知此情况再次找到马某,严肃教育、耐心说服,希望马某能够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如再不配合执行将限制其高消费,这将会影响其孩子的就学。
尽管执行法官苦口婆心,但铁了心的马某仍抱着侥幸心理不予理睬。于是,执行法官将马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当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学校依法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马某的孩子就读私立学校。同日,学校便通知孩子家长来办理退学手续。
孩子无法在该学校就读,这可急坏了马某及其家人,第二天就主动到法院还清33287元。这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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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抓住被执行人害怕上“黑名单”,影响孩子上学这一心理弱点,成功执结一起人身伤害纠纷案。
7月15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纳失信、上限高”等强制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