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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少年索要抚养费 执行和解“亲情归位”

2018-09-2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父母离婚,孩子由母亲独自抚养。法院判决父亲应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可父亲却拒绝履行义务,不愿支付抚养费。无奈,14岁的孩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这样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采取以“柔和”方式执行,既保护子女的权益,又维护好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最终该案执行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申请执行人小王是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在小王年幼时父母二人便协议离婚,之后小王随母亲生活,父亲承诺按月支付抚养费。2017年年中,王某拒付抚养费用,被小王母子告上法庭。经鼓楼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每个月支付小王抚养费500元直至小王年满18周岁止。

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以种种理由怠于履行义务,今年7月份,年仅14岁的小王依法申请鼓楼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认为该案的执行方式若是运用不当,很可能会影响到父子今后的感情。为挽回双方当事人即将破裂的父子亲情,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传唤到法院,以亲情感化为主,法律威慑为辅,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并通过事先做小王母亲的工作,将小王一并带到了法院。当王某看到自己记忆中还是幼年模样的小王,现如今已经长成少年,想起儿子小时承欢于自己膝下的种种场景,再想起这几年自己对儿子缺少的陪伴和不曾给予的父爱,王某不禁湿了眼眶。王某当场表示,表示愿意按判决书的规定履行,希望与儿子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文章关键词:十四岁 少年 抚养费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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