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马玉盼)“法官,我愿意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替程某某担保”,10月25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担保人程某芳说道,在执行人员做大量工作后,担保人愿意归还申请人郭某的钱款,案件顺利和解。
2017年2月,程某某与郭某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约定还款期满后,程某某仍拒绝归还,郭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程某某归还所借欠款。在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约定2017年6月,程某某归还借款34万元,6月至12月归还利息4万余元,本息共计38万余元,同时程某芳、郭某杰,何某、王某、程某为案件担保人。调解生效后,程某某未按约定归还,并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多次到程某某家中寻找,均未发现其踪迹。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人员转变执行思路,进而向担保人执行钱款。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担保人王某、程某的身影,也未发现其他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2018年9月,郭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在郭某提供的线索下,执行人员顺利找到担保人程某芳,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起初程某芳仍声称自己没钱,家中的财产仅够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在执行人员耐心劝说下,程某芳表示愿意归还借款,但表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款,看能不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听闻借款不能全额归还,郭某当即表示不同意和解,执行人员又转向做郭某工作,向申请人表示,现在程某某、王某、程某均找不到,你现在达成和解,还可以追回一部分钱款...,经过几小时的沟通,郭某才愿意与程某芳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再次约定,程某芳给付郭某5万元,其余款项于2018年12月底向郭某支付10万元,此后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每月支付1.25万元,直至结清,至此案件得以顺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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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好心为朋友借款提供担保,没想到还款时朋友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最终,自己还要替别人还钱。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执结了一起最终担保人偿还借款的纠纷案件。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8万余元欠款,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时,发现其妻子刚刚手术出院仍需人照顾,执行法官决定暂不实施拘留。10月17日,因感激法院的人性化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先履行了1万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