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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跑路 担保人3万余元公积金被强制扣划抵债

2018-11-2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没车、没房、没存款,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就可以不用还钱了?打算藏匿身家的失信人们请注意了,明确告诉你们,法院一定会穷尽执行手段促履行的。11月2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三万八千余元,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武某夫妇2017年4月因做生意周转资金向周某借款8万元,由于武某夫妇外面还有欠债,所以周某顾虑较多。于是武某夫妻就找到金某,让金某为他们两个人提供了担保,金某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款合同中进行了签字。后武某夫妇偿还给周某了3万元后,便销声匿迹,下落不明了。遂周某将金某诉至法院。2018年6月,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金某对5万元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金某并未主动履行判决生效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一边向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一边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其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对金某调查到的财产进行强制扣划,但距执行标的额尚有较大缺口,此外并未查询到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 官及时联系到申请执行人周某,并仔细询问了金某的情况,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顺藤摸瓜,调查到金某有固定工作,每月应有缴纳公积金。于是该院执行法官尝试由此入手,向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被执行人金某的公积金收入情况。反馈信息显示,金某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8731元。执行法官随即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送达了协助扣划通知书,成功扣划了此笔款项。

随后,法院及时通知到被执行人金某,得知钱款被依法扣划,金某也决定化被动为主动,11月26日,金某赶到法院,將剩余执行款全部履行。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文章关键词:借款人 担保人 3万余元公积金 强制扣划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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