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谢谢你们,真的太感谢了!救助金俺收到了,俺也没啥可报答的,这是俺们家种的红薯,请你们一定要收下。”近日,明某某来到开封市鼓楼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控申科的主办检察官表示,“收到就好,这是我们的职责,你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我们只是依照法律办事,你家庭困难,身体多病,这些红薯你拿回去给家里增加点收入。”
据该院检察官介绍,明某某是鼓楼区检察院控申科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被救助人。2017年12月,明某某在医院住院期间,身上仅有的3800元看病钱被盗走。鼓楼区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发现明某某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在办案检察官的指导下,明某某向控申部门递交了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
控申科干警立即对材料进行了审核,及时向该院领导和鼓楼区政法委作了汇报,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最终为明某某申请到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
鼓楼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宗旨,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等开展司法救助,内部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注重将经济救助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注重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机关、其他政法单位、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的支持,注重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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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检察院三套“组合拳”打开了有特色有品牌未检工作新局面,实现了未检工作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