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我还钱,我可不想因为这一万块钱进拘留所,我现在就给家里人打电话。”当警车刚开二十米时,被执行人张某承诺让家人筹款送到法院。12月6日下午,张某家人将11500元全部执行款送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顺利执结。
原告齐某与被告某速递公司因赔偿金、双倍工资、养老保险金发生争执,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给原告11500元。判决书生效后,该速递公司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又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到张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便依法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法官依法对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张某有能力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三番五次来到张某家中做工作,但张某并不配合法院工作,有钱却故意推脱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法官毫不留情的采取强制措施,准备依法对张某进行拘留。警车刚开出小区大门,张某的态度大转变当即求情表态愿意偿还执行款,并立马通知家人将11500元送至法院。该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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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齐某与被告某速递公司因赔偿金、双倍工资、养老保险金发生争执,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
8月30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本辖区人民路中段路南,对一起借贷纠纷案依法进行强制腾房。慑于执行行动的强大浩势,被执行人孟某、孙某愿意主动搬离住房,历时5小时,腾房行动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