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少有所依,老有所养,这本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然而总有人忘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12月6日,一中年男子戴着手铐,被带上了法院警车,左邻右舍都对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原来,被执行人庞某君因拒付老父亲赡养费,被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实施司法拘留,迫使庞某君承诺一定会按期履行职责。
原告庞大爷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2017年9月,因儿子庞某君对老父亲不闻不问,也不履行赡养义务,被庞大爷告上法庭,经鼓楼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庞某君在每月十日之前付给原告100元的赡养费。可判决生效后,庞大爷迟迟收不到儿子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子庞某君按期支付赡养费。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庞某君,从亲情和法理的角度说服被执行人,给他自动履行赡养义务的机会,来挽回受损的父子亲情,然而庞某君依然不为所动,迟迟不愿履行。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依法采取了网络查控等财产调查措施,发现庞某君生活虽不富裕,但对于每月支付100元的赡养费却绰绰有余。
12月6日,执行法官来到庞某君家中,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严厉告知他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庞某君仍然以没有钱为借口拒不履行,规劝无果,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去拘留所的路上,庞某君这才慌了,想到因为区区每月100元的赡养费就要失去人身自由,就急忙向执行法官悔过,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按期将赡养费交给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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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尉氏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追索赡养费案件,两名被执行人在法官的倾心感召下表示愿意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近日,当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依法扣划的3000元赡养费送到年逾九十的汪老汉手中时,汪老汉紧紧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致谢。一起赡养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
1月7日上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办公室,律师代表申请人渠某向执行干警送来了锦旗,表达对执行干警不辞辛苦、高效执行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的感谢。
“法官,这是赡养费,我愿意全部履行拿来了”,11月5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孙某宣向执行人员说道,该案是一起因家庭琐事引发的赡养费纠纷案,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