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 通讯员 郭炎方)“法官,这是这个月的赡养费。请您放心!从下个月开始,我们一定每月准时付赡养费。”一桩赡养费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李某强、李某娟向法官连声应允道。8月6日,尉氏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追索赡养费案件,两名被执行人在法官的倾心感召下表示愿意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李大爷现已70有余,育有一儿一女,分别是李某强、李某娟。李大爷夫妇曾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并帮助他们成家立业。2012年老伴离世后,李大爷不仅生活孤苦,同时身患疾病,需支出医疗费,虽然子女平日偶尔会给些生活费,但由于其孝心各异、忙于各自家庭,无暇顾及老人,导致李大爷晚年生活困难,尤其是患病时缺钱治疗。无奈,李大爷只能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两名子女应从2019年1月起每月分别向李大爷给付赡养费300元和400元,同时判令两子女行使探视义务。判决生效后,俩子女均未能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李大爷无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查明两名被执行人均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8月6日,尉氏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与两名被执行人沟通,向二人言明若仍拒不给付赡养费,法院将依法扣划二人每月打卡工资作为执行款。并再次告知其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能体现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向其父母支付赡养费用,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说当事人。最终,李某强、李某娟二人有所动容和感化,表示今后将每月按时履行规定的赡养费用,李大爷也自愿放弃要求两子女每月探视的权利,该案终圆满执结。
该院在执行赡养、抚养、扶养等涉民生案件过程中,坚持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优先受理和执行,在执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讲,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发生,营造关爱老年人的浓郁氛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理念和尊老敬老良好社会风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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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周某栋等15人涉恶案件。首要分子周某栋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犯串通投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五千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尉氏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培训会,尉氏法院院长邓强、县人大选工委主任许芝静参加了此次会议,仪式由政治部主任常军委主持。声声誓言让在场的人民陪审员深刻地感受到陪审员的神圣,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陪审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此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机关、企业、无固定职业者、工人、农民等各个行业,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通许县人民法院根据“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的热潮。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志愿者干警分别走进该院分包路段清扫路面和走进祥符区仁和花园和阳光小区进行入户宣传文明创建工作。
2月20日9时,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法官代乔鹏像往常一样开庭审理案件,但和往常不同的是代乔鹏法官因在战“疫”的特殊时期,在家里开启了此次隔空连线庭审。
虽然担负有疫情卡点值守任务,但案件的进展仍然牵挂着承办人的心。近日,在开封市祥符区王解庄卡点值守的祥符法院干警李子维,趁着值守稍闲空隙,时不时盯着手机屏幕,与一案件当事人进行微信联系。经过耐心讲解,当事人苗某撤回起诉。
2月17日下午,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内,员额法官侯丹丹团队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特别的是,原、被告都没有出现在法庭内,而是通过手机在家里参与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