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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上了失信人名单 好婆婆主动帮履行

2018-12-1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我在微信上看到我儿媳妇的名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这是咋回事儿?”一位年逾半百的老人来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询问道。

原来,几年前张某骑两轮电动车将行人赵某撞伤,致使赵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2天,造成其医疗费、误工费数千元的损失。后在交巡防大队的调解下,张某与赵某二人达成协议,约定由张某一次性赔偿赵某医疗等各项费用6000元。协议达成当日,张某支付赵某2000元赔偿,剩余4000元张某承诺在两个月之内支付。两个月后,赵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剩余4000元赔偿,却始终联系不上张某,便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五日内赔偿赵某医疗费用、交通费以及公告费共计514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出现,且未向赵某履行5140元给付义务,赵某无奈之下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经财产查询,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账户并无可供执行存款。此后,被执行人张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多次寻找仍未见其踪影后,执行法官决定将被执行人张某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予以曝光。

在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张某的失信信息发布后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的婆婆任某来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这才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执行法官问明任某来意后,耐心地向其解释:“您儿媳妇张某因撞伤行人被法院判决赔偿5140元,但是她却始终未向申请执行人赵某支付这5140元,我们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她尽快履行义务。”

任某这才明白:“原来是为这事啊。我儿媳妇张某外出打工去了,一直没在家。那今天我来替她把这个钱全部履行完,法院尽快把她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移出来吧!”

12月7日,被执行人张某的婆婆任某向法院交来5140元案件款,法院当即将被执行人张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出,并删除了公布在微信上的失信信息。

(开封新闻热线:0371-23216709  13603789370 邮箱:hnrcnkf@163.com)

文章关键词:儿媳妇 失信人名单 好婆婆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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