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张明珠)姑娘“小丽”在村民的介绍下来到尉氏某木业有限公司从事木板木板粘结加工工作。谁料祸从天降,“小丽”在工作时多根手指被电锯锯伤。双方劳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尉氏县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原则,判决被告承担申请人“小丽”各项损失费共计87207.87元。
在办案过程中,执行干警实地走访并核对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得知,被执行人的木业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今年收益甚微。且在“小丽”住院治疗期间,该公司法人已支付了全部医药费用,如果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案件款确实存在困难,极有可能就此扼杀了该公司的生产活动,会造成十几名工人失业,引发社会矛盾。为了使“小丽”的诉求得到保护,同时也使企业能够继续生存、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该院执行干警耐心协调。直至夜幕降临,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某木业有限公司于12月19日支付案件款5万元,2019年2月支付剩余的案件款3万元。
达成协议之后,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载着申请人“小丽”一起离开,双方已无任何芥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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