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我知道错了,请再给我一次机会……”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被执行人李某不禁流出了忏悔的泪水,惧怕坐牢的李某慌忙联系家属归还了全部41万元执行款。12月24日,申请人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自此,该案得已圆满执结。
原告郭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鼓楼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李某于2015年6月25日前支付原告郭某购房款、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1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郭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限期申报财产,希望其主动向申请人退还购房款等,但李某不但未申报财产,还故意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面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态度,执行法官并未气馁,而是多次找到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他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但李某对执行法官的善意疏导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拒不履行。随后,执行法官经走访调查得知,李某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有履行能力的,但他却毫无诚信,不仅打申请人“白条”,还打法律“白条”,法院遂果断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谁知,15天拘留期满,李某仍不思悔改,根本没有还款的诚意和打算,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恶劣行为,依法决定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李某逮捕,并羁押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李某这才慌了神,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性,急忙联系家属及时将41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人郭某手中,诚恳地向郭某道歉,并取得了郭某的谅解。12月24日,法院在郭某的申请下,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准予撤诉,该起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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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被执行人杜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近日,一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爽快地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而促成该案件完结的,仅仅是一条短信。
1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快速高效成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1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月14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成功震慑被执行人,促使这起拖欠装修款的案件得以执结。
1月14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被执行人开封市某洗浴中心当场履行了执行款24000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分期支付。
被执行人前脚信誓旦旦,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脚却背信弃义,迟迟不按约履行欠款,试图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
月9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冒雪抓获一拒付赡养费被执行人后,经过执行人员耐心劝说,徐某法最终愿意履行义务,并电话通知让其家人前来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