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近日,周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通许县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与文卫路交叉口碑农业银行对面非机动车道时逆向停车,车内的木某在右前车门下车时,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在小型客车开启的车门上,造成刘某受伤、两车损坏。
据办案民警介绍,周某在此次事故中,存在驾驶小型客车逆行停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它车辆通行,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型客车车车主周某在此次事故的发生中存在违规停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要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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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通许县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与文卫路交叉口碑农业银行对面非机动车道时逆向停车
11月22日16时左右,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东闸口街由南向北行驶,当发现有交警设卡时,就在距卡点有十米左右的地方突然由机动车道变道至非机动车道,准备向东行驶。
11月14日,通许县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小型客车严重超员的案件,司机马某(男,39岁,通许县孙营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