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通讯员 米海永)2018年12月27日09时许,席某驾驶车牌为豫BCXXXX的轻型货车沿32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通许县城关镇赵河路段遇到障碍采取制动措施时,因道路湿滑滑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王某受伤,两车损坏。
据办案民警介绍,席某在此次事故中存在冬季湿滑路面行车未控制好车速,急收油门紧急制动,导致方向失控驶入对向车道,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席某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席某驾驶机动车,未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席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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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09时许,席某驾驶车牌为豫BCXXXX的轻型货车沿32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通许县城关镇赵河路段遇到障碍采取制动措施时,因道路湿滑滑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王某受伤,两车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