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通讯员 米海永)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午后和夜间时段频繁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行动。其间,一名中午饮酒、下午睡觉、晚上驾车上路的驾驶人,经测试仍达到酒驾标准。
2018年12月28日20时10分,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325省道开展夜查行动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满脸通红,说话带有酒气。在交警要求司机下车接受酒精呼吸检测时,司机辩解说;“我都没喝酒,测啥测。”结果,经测试,该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6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司机侯某中午和朋友聚会,喝了二两白酒,就回家睡觉了,想着睡了五六个小时了,应该不会是酒驾,于是就开车来县城洗澡,谁料,刚走到孙营乡城耳岗卡点就被交警查获。随后,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侯某被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于这个结果,侯某很诧异,但最终接受了处罚。
交警提醒:人体血液中的酒精代谢需要一定过程,酒精浓度高低既与酒后休息时间长短有关,也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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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午饮酒、下午睡觉、晚上驾车上路的驾驶人,经测试仍达到酒驾标准。
11月14日晚上,为全力稳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在辖区严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